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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

浏览:1702作者:发布日期:2019-11-14 14:02:00

导读:各市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: 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》(鲁发[2015]13号),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,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,引导

各市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》(鲁发[2015]13号),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,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,引导企业推行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,促进企业创新发展,根据《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总体方案》要求,我省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,现将企业申报和遴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企业申报条件
  企业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:
  1.企业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。
  在我省依法注册,具有中型以上规模或小型科技创新企业。
  2.管理体系较为完善。
  企业有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,有负责知识产权相对固定的机构和人员。已通过国家标准管理体系认证的优选。
  3.重视知识产权工作。
  企业主要管理者对知识产权工作有认知,有指定的分管负责人,企业战略中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及内容。企业近年来在人力、财力、物力方面对知识产权有一定投入和支持。
  4.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基础。
  企业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获取途径,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(含3件)以上,或者拥有有效专利数量累计20件(含20件)以上,且有专利技术在其产品(方法)上得以应用。
  对于纳入各地众创空间、创业基地、自创区、孵化器、产业园内,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科技型小型企业,已申请发明专利在5件(含5件)以上,且进入公开程序。
  5.两年内无危害公共利益和信用不良记录,或者知识产权违法案件。
  6.未入选前期试点工作。
  二、企业申报程序
  1.企业登录“山东知识产权服务网”,点击左侧“优势企业培育”栏进入“网上申报-用户登录”对话框,注册后进入系统(也可以通过山东·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培训工作站网登录)。
  2.按照系统提示,如实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后上传,完成网上申报。
  3.经初审通过后,下载打印《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遴选申报书》一式两份,按要求签字盖章,附具相关核实材料,报送所在市知识产权局。
  三、管理部门审核
  (一)市级管理部门初审
  市局对本辖区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,并对重点项目进行核实、审查,经评审通过后上报(上传)省局;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及时退回,并说明理由。市管理部门应将企业的有关材料妥善保管,以备核查。
  (二)省级管理部门审核
  省局对各市初审情况进行复核,经检索分析和专家评审后确认,并发文公布。
  四、有关要求
  各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,利用多种形式向企业做好宣传,鼓励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企业踊跃参与。申报企业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,认真核实数据,如实填报信息。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企业申报提供积极的服务和咨询,认真做好初审工作,严格把关,杜绝弄虚作假现象,真正将一批知识产权基础好、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。
本年度遴选申报工作,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,各市请于6月22日前将初选审核情况汇总上报省局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山东省知识产权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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